(一)军民融合体制机制初步确立
军民融合是世界各国推动军工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国防工业发展的战略思想和基本方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习近平主席将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十九大报告指出“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目前,我国军工集团军民两用产品和民品产值占比已经基本稳定在70%左右,初步实现军民融合。经济一体化下,企业、市场、政府三者已经构成一个彼此联系相互依存的“网络”。军工企业发展需要市场和政府的配套跟进。由于武器生产许可、生产许可证等硬性要求导致军工行业进入门槛过高,仅有极少数民营企业进入军工行业,導致市场竞争不足。此外,信息不充分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市场面临较大风险,提高了行业壁垒。此外,现有管理体制在投招标竞争、税收政策、财政补贴等方面存在企业不公平竞争现象。
(二)股份制改革取得突破
股份制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国防工业的特殊性,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革一直落后于其他行业。2007年,我国政府部门对军工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革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与意见,预备在几年内使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造,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随后,各大军工集团启动了大规模的资本运作,积极推进旗下各专业板块资产的整体上市,深化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2008年至2010年,10余家上市公司进行了军工资产注入,掀起一轮股份制改革的高潮。201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提出了股份制改革的主要途径,主要包括资产重组、上市、相互参股、兼并收购等,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进一步推动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进程。2013年9月23日,中国重工发布公告称,收购军工重大装备总装业务已经获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同意。中国重工作为首家军工重大装备总装资产证券化试点单位,开创了军工重大装备业务资产证券化的先河,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军工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进入了全新时代。2017年7月7日,首批41家军工科研院所转制工作正式启动,军工行业将迎来新一轮投资机遇。2018年1月,随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宣告完成公司制改制,我国十二大军工集团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
(三)军品采购与定价引入竞争机制
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军用产品的供需双方均服从国家统一计划指导,市场机制不发生任何调节作用,军品低利免税,武器装备价格等于计划成本加5%利润。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提出实行国家军事订货制度,军队与军品供给部门之间建立起订货关系,尝试将市场机制引入军品供需。2002年,中央军委颁布实施《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对采购的计划、方式、程序、合同及涉外装备采购等工作提出了基本规范。条例的实施代表着以装备竞争采购为主,多种采购形式并存的采购方式开始实施,武装部门和军工企业通过合同形成买卖关系,装备价格管理正式引入市场机制。2005年,中央军委明确提出推进建立以竞争为核心的装备采购运行机制改革。2009年,原总装备部补充了推进竞争性装备采购工作的要求,提出了分类、分层次、分阶段和一体化的竞争形式,以及不同竞争形式的实施要求。2011年,原总装备部联合发改委、财政部共同提出加快军品定价模式转型升级,由“事后定价”变为“事前控制”,由“单一定价模式”变为“多种定价模式”,由“个别成本计价”变为“社会平均成本计价”。2014年以来,新立项的军工研制项目已证明装备购置目标价格管理机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军品定价已逐渐走出了一条投入少、效益高,且有利于武器装备建设和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道路。
从军品产值来看,2016年规模达到6792亿元最近几年增长速度超过20%,2019年中国军工产业产值达到 12851亿元。
图表 2016-2019 年军工产业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