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2008-10-08 来源:集团研究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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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54年法国正式开征增值税以来,增值税制度便在实践中得到确立,并进而推广到欧洲诸国及其他国家,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开征增值税。我国于1984年10月正式开征增值税,当时的征税范围只有12类。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税收实践,按照“普遍、中性、简化、道道征税”的原则,1994年1月,扩大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到2005年,增值税收入在国家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为36%,增值税对国家的经济生活产生了越来越重要的影响。
一、我国选择生产型增值税的历史背景
1994年税制改革时,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即采取了对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不予抵扣的办法,原因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保持财政收入的稳定,防止财政收入下滑;二是当时我国正处于投资膨胀、经济过热的宏观经济背景下,而生产型增值税相对消费税增值税来说,对投资膨胀、经济过热有紧缩效应。在新的形势下,生产型增值税的弊端也越发明显:第一,影响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不利于企业增加投资。由于购置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中所含增值税不能抵扣,致使资本投入大,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税负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客观上遏制了企业在高新技术开发方面的积极性,严重妨碍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第二,影响我国的产品出口,不利于出口创汇。出口退税是世界各国鼓励本国产品出口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通用做法,而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由于出口产品中固定资产所含税款没有抵扣,使得出口产品成本加大,产品的价格水平提高,降低这些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第三,影响我国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不利于民族工业的发展。由于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设备有免税的规定,而内资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税款不得抵扣,阻碍了许多企业进口先进技术设备的积极性,使这些内资企业在国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影响民族工业的发展壮大。上述问题只有在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之后,才能予以解决。
二、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由于我国经济结构正处于战略性调整时期,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至关重要,尽快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制度,就显得尤为迫切。
目前关于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的问题,在理论界和实际部门已基本形成共识,唯一担心的是会否减少财政收入,财政能否承受得了。我国生产型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如果换算成为国外可比口径,即换算成消费型增值税,则税率高达23%,这高于西方国家(大多数国家在15%左右)的水平,如果提高税率,财政收入不会减少,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国内企业的竞争力。而整个东北三省实行消费税增值税后,基本税率仍为17%,据测算,财政收入要减少150—200亿元;如果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消费型增值税,依照2005年的比例进行粗略匡算,增值税大约占总税收的36%,占GDP的7%左右。比照这个比例推算,2006年的增值税总额大约13332亿元,在生产型增值税转换成消费型增值税后,2006年的部分新增固定投资就要从税基中扣除,减少的增值税的上限大约在2400亿元左右。如果把税收的有效性考虑在内,税收减免大约在1300亿元到1600亿元之间,最近有权威人士还认为可能达到1800亿元。即在税率不变的条件下,财政收入大约减少1800亿元。
从1979年—200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以9.4%的速度递增,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更快。我国2005年工商税收完成30866亿元,比2004年同期增长20%,增收5148亿元;2006年前半年的工商税收比2005年同期增长22.3%,预计全年增长至少在20%以上,按增长20%的比例计算,2006年工商税收至少为37039亿元。应该说,在当前我国税收收入每年增收五千多亿元的情况下,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并提高经济效益,从中拿出1800亿元用于增值税的转型,用税收增长的部分收入换取一个能够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的税制是值得的,也是财政能够承受得了的。
三、增值税转型对经济的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综合国力大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大为改善,国家抗御风险的能力逐渐增强,在这种宏观经济背景下,实行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化,对经济生活将产生重要影响。
(一)增值税转型对不同行业的影响
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后,企业做出投资决定所要求的边际回报率降低了,从而增加了可投资项目。固定资产耗损越快的行业,其受税制变化而新增的固定资产投资越多;固定资产回报率越低的行业,受税制变化的影响越大;增值税制的变化,不仅使大量采购设备、固定资产投入很高的行业受益,也使那些重型设备制造行业受益,其受益程度取决于增值税变化对其下游行业的投资刺激力度。首先,消费型增值税下固定资产采购额较大的行业受益最大,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回报率较低,折旧年数较短的行业受到的影响尤其大。其次,重型设备制造业受下游市场需求的拉动,业绩也会有所上升。消费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刺激力度越大,上游设备制造商的利润率越高,国家实际增加的财政负担就越小。增值税制的变化通过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刺激,会增加全社会的价值创造。当然,增值税的改革对一些过度投资的行业可能会有一些“刺激”作用,但过度投资领域的“损失”与全国所有行业的收益相比毕竟是个较小数字,且在可控范围内。所以也不排除货币政策在增值税开始实施的时候会适度“偏紧”。
(二)增值税转型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随着知识经济、信息经济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到来,我国经济已经到了以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的阶段,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努力做好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技术升级,向知识、信息、技术要效益,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流。采用消费型增值税后,在生产型增值税下税赋相对较低的行业其税赋优势也随之消失,而对基础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企业来说,由于其固定资产的比重大,相对于加工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而言,转型对它们更为有利。这种变化将促进基础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企业的发展,客观上有利于缓解原材料、基础产业的瓶颈效应,有利于技术进步和设备更新,有利于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基础产业的发展,实现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这完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方向。此外,增值税的转型对刺激西部投资环境,缩小地区间经济差异,支持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等都有重要的作用。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对传统的加工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也是有利的。在允许外购固定资产一次性全部扣除所含进项税额的条件下,只要不提高增值税的税率,即税率仍为17%,传统行业的税赋仍会有一定程度的减轻,对这些行业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三)增值税转型对我国民族工业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得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在消费型增值税下,固定资产无论是国内购进还是国外购进其进项税额均允许抵扣,这有利于鼓励企业从国外购进先进设备的积极性。同时出口产品成本因为不含固定资产的税金而降低,增强了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而那些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国家,其出口到中国的同类产品所负担的增值税已经在进入中国市场前就得到了全部退税,随着我国加入WTO后,进口产品关税的不断下调,使得外国产品可以以更低的价格进入我国市场,冲击我国民族工业。为了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并且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我国的增值税政策必须与国际接轨,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则有利于促进我国民族工业的发展和壮大。
(四)增值税转型对利用外资的影响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国家经济的繁荣,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的调整急需资金的支持,在依靠国内资金发展经济的同时,引进外资则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增长。近几年,我国利用外资的数额在不断增加,但人均利用外资的数额与其他国家有很大的差距,到2004年,我国人均利用外资只有146美元,发展中国家平均为176美元,发达国家则更高为500美元。此外,目前外资在我国GDP中所占比重仅为4%左右,发达国家这一比重为15%左右。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后,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了,对外资进一步流入我国会起到推动作用,这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五)增值税转型对工业增长模式的影响
从长期来说,增值税的改革有利于鼓励靠技术进步推动增长模式的演进。目前中国还是靠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保持竞争优势。但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不可避免,加工业必须面对劳工工资和原材料成本提升,而附加值降低和利润空间越来越小的局面。虽然中国的地区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可能还处在“劳动力成本比较优势”的发展阶段,但是显然部分相对发达的地区已经面对增长模式转变的挑战。增值税扣除外购固定资产的价值,使企业在引进新的技术和新技术伴随的设备外购或进口免扣增值税,使得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的成本大大降低。这样在很大程度上会鼓励技术革新,降低过度成本,支持劳动密集性产业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
增值税转型带来两大中长期的意义。首先,在微观层面上,我们就可能跳出一直被质疑的靠低劳动力成本和高的资金投入的不能持续增长模式,促进以技术进步推动的、进而靠信息技术和知识资本推动的更科学的增长模式。这符合“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提出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第二,在宏观层面上,从经济学的角度,公司企业的重大税收减免,可能产生供给学派经济理论的经济增长效果。税收的减少,导致收入增加,刺激总供给扩张,达到经济增长最终税收总额增长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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