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具有典型的“大集团,小公司”特征,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问题较为突出,整体上市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手段。各重点煤炭省市均已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推荐各煤炭集团整体上市。
“十二五”期间,集团资产注入将成为上市公司外延增长的主要途径。一方面,为适度合理开发煤炭资源,发改委酝酿设臵煤炭产量“天花板”,新建矿井的审批难度将越来越大;另一方面,煤矿建设周期较长,需要2-3年,以合理价格收购集团成熟煤矿,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本利用效率。
预计12-13年完成资产注入可能性较大的公司是:
潞安环能:公司无信达资产的注入障碍,具备注入条件的煤矿是司马矿、郭庄矿、慈林山矿和高河矿,合计净利润约17亿元(高河矿尚未投产),预计注入后至少增厚公司20%的每股收益;
冀中能源:公司具备注入条件的矿井包括汶水赤峪煤矿、九龙煤矿等,公司信达问题已解决,12年的注入预期较为强烈;
中煤能源:11年曾提出将争取在1-2年内将中煤进出口公司煤炭业务(780万吨以上产能)注入公司,并争取 3-5 年内将中煤金海洋公司(1020万吨产能)注入公司,12年3月公司已启动进出口公司所属新唐山沟煤业(120万吨,80%)的注入工作;
平煤能源:集团成熟煤矿产能约1000万吨,包括梨园矿、平禹煤电、瑞平煤电、彬长杨家坪煤矿等,预计公司将逐步启动注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