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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无意转让国寿地产 或放弃增资扩股远洋地产
2010-09-10 来源:北京商报 文字:[    ]

  由于不动产新规不允许险企投资设立地产公司,亦不允许以投资股票方式控股房地产企业,使得中国人寿旗下国寿地产未来的命运备受关注。对此,中国人寿董事长杨超昨日在公司全球开放日活动间隙对记者表示,国寿地产属于项目公司,未来将作为公司建养老社区的项目公司继续存在。

  保监会日前发布的《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在为险资投资不动产划定路线图的同时,也设置了红线。该《办法》指出,险资不得投资开发或者销售商业住宅,不得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包括一级土地开发),不得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得投资未上市房地产企业股权(项目公司除外),不得以投资股票方式控股房地产企业。

  而在回答记者有关中国人寿是否会因监管限制而转让国有地产的提问时,杨超表示,国寿地产未来将作为公司建养老社区的一个项目公司继续存在。另有中国人寿内部人士透露,国寿地产是对过去国寿集团内部不良资产进行管理的一家公司,与商业地产业务无关。

  除国寿地产外,中国人寿还是在港上市的远洋地产第一大股东,持股占比约24.08%。由于并没有实现控股,符合“不得以投资股票方式控股房地产企业”这一规定。近期远洋地产发布中报披露,持股占比16.85%的第二大股东中远国际有意出售所持股票,退出远洋地产。不过,热衷于地产投资的中国人寿很可能因监管新政而无缘增资扩股。

  “持有远洋地产股票属中国人寿的财务投资,而非战略投资。”杨超指出。据了解,这一财务投资在上半年给中国人寿带来的回报率达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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