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观察报)“明代张居正从提出清丈全国土地到实施基本完成,也就是两年多的时间,而我从2003年接到房地产税任务时是满头黑发,七年过去了,我头发基本上全白了。”在9月17日-18日召开在中国土地税费金改革国际研讨会上,深圳市国土房产评估发展中心耿继进主任感叹的说。
这场会议由国土资源部调控与监测司和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举办,会议旨在为房地产税改革厘定政策思路,与会者68人,国土部、税务系统共34名官员与会。
会上,杭州、深圳城市相关官员分享他们的设计和成果,并表示他们城市已具备房产税试点的条件,而多位政策制定者参会的目的之一在于为房地产税改革厘定政策思路。
本报记者从北京市地税局获得的消息是,房产税试点最快年底公布,明年正式实转。
房产税冲刺
9月17日-18日召开在中国土地税费金改革国际研讨会上,与会者一致认为,部分城市推出房产税的条件已经成熟。与此同时,房产税在国庆前后出台的消息开始传出。
对此,北京市地税局回应经济观察报,“房产税确实要试点,但最快得年底公布,明年开始试行。”
房产税最早提出在1986年,当时国务院发布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针对营业性用房征收,而居民住宅到目前为止没有征收保有环节的房地产税。
2003年前后,中央文件确立了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需要改革。那一年,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等六省市开始进行物业税“空转”。
2004年,土地政策开始推行“招拍挂”政策,对土地一次性征收“土地拍卖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政府主要财政依靠,物业税的开征将与一次性征收“土地拍卖出让金”形成冲突,之后“物业税”很少被提起。
今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新版国十条中,“物业税”称谓也没有出现,转而与1986年出台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衔接,这份旨在调控房价的文件提到,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8月24日,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表示,我国将推进房产税改革。“这个税种我们一直在进行研究,它的开征也可以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
在9月17日这次会议上,国土资源部胡存智指出,土地税费金制度承载着复杂的经济社会关系,是促进资源合理利用、调节土地经济社会关系最直接、最有力、最重要的杠杆。
会上,国土部资产处处长雷爱先也表示,房地产税的要义在不动产的保有环节将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为统一的房地产税,实现简化税种,彻底改变目前房地产税税制流通环节极重、保有环节极轻的现状。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次房产税的呼声加大与最近一段时间部分城市出现量价齐升有很大关系,但地产商并不认账,9月20日,SOHO中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潘石屹说,“近两天各种房地产调控的谣言满天飞。我告诉记者要有自己理性的判断,不要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