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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草案公布
2008-12-29 来源:广州日报 文字:[    ]
据新华社电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28日向社会全文公布社会保险法草案及关于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修改、完善这部法律草案。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具体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将负责征求、收集本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法学教学研究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并于2009年2月15日前将意见汇总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希望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就社会保险法草案广泛展开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可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也可直接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100805),或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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