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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限购令”对比 深圳南京“最严厉”
2010-10-15 来源:广州日报 文字:[    ]

“始祖”版

北京“限购令”成全国范本

被称为“最严厉楼市调控措施”的“限购令”始于今年4月30日北京出台的“国十条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提出: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城市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

到了9月29日,“新国五条”中提出“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由此在全国的各一线城市铺开。

 
 “最严厉”版

深圳南京坚拒购买第三套

9月30日,深圳市紧急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规定从10月1日起,在深圳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住房,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10月12日,南京市发布调控的实施细则,直接对三套房“暂时限购”。南京和深圳不同的地方,在于深圳同时还限制了非本地户口居民购房,南京则没有。但南京版的“楼盘申报价格后3个月内不准涨价”的规定,深圳却也没有。综合来说,“深圳版”和“南京版”的严厉程度堪称“全国第一”。

“温柔”版

厦门上海杭州可“新购一套”

厦门在国庆前夕也决定采取临时性的限购措施,从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10月7日,上海出台规定:即日起在一定时期内的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10月11日,杭州市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杭州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这三个城市的“限购令”都不如深圳严厉,即使购房者在上述城市已有多套的住房,其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也至少能新购一套房,“限购”政策依然留有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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