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海淀区召开北部地区先行启动土地腾退工作宣讲会,今年年底前,海淀区将全面完成北部地区先行启动区17个村的土地腾退工作。同时,海淀区政府出台17村宅基地腾退安置及补偿指导意见。
根据指导意见,17村宅基地腾退安置以宅院为单位,采取宅基地置换定向安置房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而言,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小于或者等于0.4亩的,按照宅基地面积1∶1置换定向安置房建筑面积;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大于0.4亩的,0.4亩以内的宅基地面积按1∶1置换定向安置房建筑面积,超出部分按照当地定向安置房价格给予货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