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根据上海住房发展“十二五”规划,就2012年度房地产调控和住房保障工作下发《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的政策措施,按照“新国八条”,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并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以及有本市单位职工集体户口的居民家庭。”
同时,《通知》还明确子女成年后购房口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后,确因婚姻等需要、且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才可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并严格按照现有政策执行。”
《通知》称,上海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价合理回归的态度是坚决的,执行住房限售政策不改变,力度不放松,在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上海住房限售政策只会从严执行。
对于持长期居住证满三年可享受上海本地户籍居民同等购房资质的传言,上海住管局曾于2月21日回应证实确有其事,并对外称,“这在楼市限购政策制定之初就已明确,所谓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概念,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包括持有本市长期居住证连续满三年以上的居民家庭。”这被市场解读为上海楼市调控政策出现放松,但上海房管局回应称,原来的限购政策中本来就包括持长期居住证满三年的人群,不存在限购微调、放松之说。
但中国证券报记者查阅相关文件,上海2011年1月31日印发的《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规定:只有上海户籍居民家庭才可购买两套住房。至于“户籍居民家庭”是否包含持长期居住证满三年的外地户籍居民,文件并未明确。而中介、购房者均表示,上海限购令发布以来,此类外地户籍居民一直处于被“限购”之列。
28日,中国证券报记者联系包括嘉定区在内的多家房地产交易中心,均表示该政策已被叫停,上周接到上海市房管局的通知,外地户籍居民持上海长期居住证满三年不能再购买第二套住房。
上海住管局网站出现一则题为《上海上海住管局局长刘海生重申上海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没有变化》的声明。
声明称“近期有媒体报道上海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有调整。今天,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重申,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政策不改变,力度不放松,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