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世界各国社会经济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有差异, 尽管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仍处于最好的发展时期, 其所受到的竞争压力和挑战远比欧美发达国家小,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 潜在的压力依旧存在, 需要整个行业高度重视。
1. 大型连锁零售企业的快速发展
近二十年来, 国内商品零售企业的发展规模和运营方式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随着1990年国内首家超市东莞美佳开业, 以及1996年后家乐福、沃尔玛等一批世界级大型超市的登陆, 国内超市行业迅速发展壮大, 并涌现了大批象沃尔玛、家乐福、易初莲花、联华超市、华润万家、大润发、永辉超市这样的大型超市公司。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CCFA) 的统计数据, 2015年, 国内超市零售额达3.4万亿元, 其中百强企业 (“2015年中国快速消费品连锁百强”) 销售额达到1.06万亿元, 门店总数超过9.9万家。在发展规模实现跨越的同时, 超市卖场等大型零售企业在经营商品品类上也逐渐向农产品流通领域渗透, 涌现了永辉超市这样生鲜经营特色的超市, 并在相当一部分农产品经营上实现了“直采直销”。
同时, 为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减少中间环节, 政府有关部门也大力支持“农超对接”模式, 2008年12月商务部、农业部就专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 意在推进鲜活农产品“超市+基地”的流通模式, 并出台了不少配套支持政策。目前, 尽管超市、卖场行业农产品经营市场份额还不高, 零售环节还是以集贸市场为主, “农超对接”的探索效果也不尽理想, 暂时还没有出现欧美国家超市、卖场大规模替代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情况, 但在一些标准化程度较高、耐储存、冷链相对完善的农产品品类上, 已在一定程度上跳开了批发市场这一环节。随着我国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冷链化程度的提升和超市、卖场自身农产品经营能力的加强, 未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可能冲击不可小视。
2. 农产品电商的冲击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应用的普及, 电子商务日益渗透到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 并且近十多年来始终保持着两位数以上的高速增长。作为传统上低互联网渗透率的生鲜农产品品类, 近几年来大量资本和创业者冲着生鲜产品“高毛利率, 高重复购买和多中间流通环节”的现状, 高举“减少中间环节, 提高流通效率”的旗帜, 通过不断创新线上交易、O2O、微商等运营模式, 大量投入补贴、促销等“烧钱”手段不断跑马圈地, 取得了蓬勃的发展势头, 并在冻品、果品等部分农产品上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形成了现实的冲击。据艾瑞咨询最新研究报告显示, 2016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已达到20.2万亿元, 其中生鲜电商交易规模达到900亿元, 预计2018年有望超1500亿元。随着伴随着互联网成长起来的80后、90后和00后成为未来农产品消费购买主力, 以及农产品电商自身经营能力的不断提升和持续创新发展, 按照目前的行业发展势头, 未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冲击不可避免。
3. 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压力
国内农产品“小生产、大流通”的总体格局, 决定了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联接产销两端, 满足农产品大量集货、快速分销的必然选择, 并成为城市基础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 农产品流通产业作为传统的行业, 批发市场中农产品交易主要是现货交易, 交易时间主要集中在夜间, 部分市场甚至是全体24小时交易, 交易方式依旧比较原始, 由于生产流通组织化程度很低, 大量的流通主体都是农民和个体运销户, 每天进出市场的物流、车流和人流量非常大, 部分老市场由于历史的原因, 设施陈旧, 管理粗放, 废弃物清理不及时, 总体市场形象不佳, 给人脏乱差的感觉, 尤其是交通拥堵、噪音、扬尘、灯光、环境气味等扰民情况时有发生, 不少老市场与周边环境的相容性很差, 自身生存发展面临很大的压力。
4. 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普遍不受所在地政府欢迎
近年来, 随着改革开放和国际交流的深入, 很多政府官员尤其是地方和基层行业主管部门的官员对欧美农产品流通状况和发展趋势的了解进一步加深, 以及国内新型农产品流通业态的探索热潮的影响, 不少政府官员对欧美农产品流通模式推崇备至, 希望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 提升我国农产品流通水平, 并据此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重要性的认识在降低, 并从政策制定、财政资金扶持等方面希望引导行业替代农产品批发市场;有的政府部门虽然内心认识到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我国现有国情情况下不可或缺, 但是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是个投资强度低, 土地占用量大, 税收贡献不高的行业, 再加上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大、交通管理难度高, 外来人员和治安管理压力大, 市容环境整治难等原因, 不希望农产品批发市场放在自己辖区范围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城市而言, 就像小区的垃圾桶一样, 都知道不可或缺, 但谁都不希望放在自家门前。因此, 很多农批市场所在当地政府部门往往不能从城市发展大局和市场公益性属性角度出发, 对市场给予应有的理解和认同, 造成当前新市场布局难以落地, 老市场辖区政府想方设法想让其搬走, 使得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生存和发展空间都受到较大的挤压。
5. 保障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健康平稳发展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农产品批发市场联系产销两端, 直接关系国计民生, 具有基础性和公益性的特点, 其外部正效应远大于外部负效应和现实经济性。为了确保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 防止行业发展在部分领域存在的市场失灵现象, 日本、韩国、法国等很多发达国家都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律地位和规划布点, 批发市场的设立和搬迁调整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 这样既避免了行业无序竞争, 又防止了政府部门随意对批发市场生存发展的干预。虽然目前国内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总体导向是积极支持的, 也出台了很多管理法律、法规和支持政策, 但依旧尚无农产品批发市场方面的专门立法, 尤其是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的进入、退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保障, 行业的无序进入、无序竞争和地方政府强行关闭市场的现象时有发生, 有关农批市场的城市发展规划和法律约束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经常受到各种人为因素的影响, 保障整个行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的法律环境还不完备, 这很大程度上可能成为行业发展的隐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