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配套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即将提报审批,预计将于今(2012)年下半年实施,家电品牌制造商将是该基金征收的主要对象,预计每年征收基金规模约30亿元。办法提出,基金征收对象是具有自主品牌的国内生产企业;进口家电产品则是采行“谁进口、谁缴纳”;对国内从事代工(OEM)的企业则不会要求其缴纳。首批征收的五大类废弃产品为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计算机。与前两次征求意见稿相比,征求意见稿第三稿提出的征收标准约降低20%,据最新标准,电视机每台征收15元、电冰箱每台12元,洗衣机每台7元、房间空调每台7元、计算机每台10元。目前,A股市场从事废旧电子电器回收的主要企业包括:格林美、TCL集团、四川长虹、桑德环境等。这些公司可望从上述政策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