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日,环保部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正式发布,环保部同时印发了《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2012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将率先开展PM2.5监测。据媒体报道,全国将有54个城市在此之列。3月8日,珠三角17个监测站点正式公布包括PM2.5在内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珠三角因此成为全国第一个按照新标准公布监测指标并评价空气质量的城市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