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末,全国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07.1万个,其中医院3.9万个,在医院中有公立医院1.2万个,民营医院2.7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1.6万个,其中乡镇卫生院3.4万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7万个,门诊部(所)36.2万个,村卫生室58.3万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2万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26个,卫生监督所(中心)2791个。卫生技术人员1247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478万人,注册护士56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