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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产品有标识 蔬菜不标
2007-06-14 来源:广州日报 文字:[    ]
广东省农业厅厅长携相关领导做客广东“民声热线”:新型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半个月后上市

  《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已上报审批

  昨日,省农业厅厅长谢悦新率相关领导做客广东“民声热线”,省农业厅透露,新型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将在半个月后上市,届时,猪病将会得到有效控制,从而对当前猪肉价格高涨的趋势有一定缓解作用。

  昨天,当记者问到肉价问题时,省农业厅副厅长陈福林透露,目前,农业部已批准6家厂正在生产新型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估计半个月后新的疫苗就会上市,届时,猪病将会得到有效控制,也将逐步缓解猪肉价格贵的问题。他还表示,目前,省农业厅正在规划广东的养猪业,重点把养猪业从珠三角慢慢转至东西两翼粤北山区一带,解决土地资源紧缺的问题。

  据介绍,目前全省设立了11个公路动物防疫监督站,对外地调入广东的生猪进行检疫检查,凡检疫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进入广东市场。今年全省统一例行检测表明,畜牧产品合格率已达到98%。

  昨日,广东省农业厅厅长谢悦新表示,经过多方努力,广东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即将出台的《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会给各种蔬菜标上一个明确的“身份证”,实施农产品标识管理:凡是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必须标注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并鼓励经营者在标识中标注重量、主要成分、贮藏方法、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商标等内容。目前,该规定已上报省政府审批。

  今后,省农业厅将按规定逐步在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产品零售商店、县级城区以上农产品集贸市场实行标识管理。违反规定的,将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将处2000元以下罚款。该办法已报省政府审批。 (记者林洪浩 通讯员赵钊怡)

  广州将口蹄疫等8类疫病

  定为经济野生动物检疫项目

  广州市动物防疫监督所日前举办了经济野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专家论证会,口蹄疫、猪瘟、新城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蓝舌病和炭疽等8类疫病被定为广州市经济野生动物的检疫项目。(记者叶卡斯)

  全省各地采取措施稳定肉价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针对五月中旬以来猪肉价格大幅上涨,各地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广州

  广州已将对猪肉价格的监测由每旬1报改为每日1报,视情况确定是否动用储备肉,平抑肉类市场价格。

  韶关

  韶关将在必要时请示市政府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市区低保户家庭进行补贴。

  汕尾

  汕尾在确保食肉安全的前提下,将生猪屠宰和经营分开,引进竞争机制,避免垄断经营,抬高价格。

  湛江

  湛江加大了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博罗县24小时开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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