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中国最大的行业报告门户弘博报告!
分享到:
PCB进口国的有关政策分析

    发行人主要产品出口国为:欧盟、美国、日本、东南亚,由于环保意识不断加强,欧美和日本有关环保法规均要求电子零部件无铅与无卤素。因此,为确保上述地区的市场份额,PCB 生产企业必须在原材料和设备工艺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1)欧盟
    欧盟于2003 年1 月27 日公布ROHS,限制在电子产品中使用包括铅在内的六种有害成份,2008 年起将全面禁止使用含铅焊料产品进口,所有出口到欧盟的电子电气产品不得含有铅、镉、汞、六价铬、聚溴联苯和聚溴二苯醚等六种有害有毒物质;与ROHS 同时颁布的还有WEEE,其规定生产者必须重复利用或回收2005 年8 月13 日以后在欧洲销售的商品,否则可能需要支付占销售额2%的罚款,
    同时该法规还要求生产者回收上述日期以前产生的部分电气和电子废弃物。上述指令通常简称双指令,其目的是以法律手段减少电子产品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也称为绿色指令。
    欧盟于2004 年颁布了《包装和包装废物指令》,指令规定从2006 年12 月27 日起投放欧共同体市场的所有包装物和所有废弃包装物,铅、镉、汞、六价铬的总量不超过100ppm。
欧盟于2006 年12 月17 日发布《关于限制全氟辛烷磺酸销售及使用的指令》,规定其各成员国应于2008 年6 月27 日起限制PFOS 类产品的使用和市场投放,并不得销售以PFOS 为构成物质或要素的、浓度或质量等于或超过0.005%的物质。2007 年6 月1 日,涉及约30,000 种在欧盟生产或销售的化学品及其配制品的REACH 法规(《关于化学物质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法规》)正式生效。欧盟REACH 制度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一项化学品管理法规。
    (2)美国
    目前美国虽然没有法律要求电子产品无铅化,但一方面,有些州已认识到电子产品材质对环境的长期危害性,正着手从事电子用品回收的立法工作;另外一方面,大部分子产品生产商为了简化生产流程,开始主动淘汰落后的有铅工艺。目前,美国参照执行欧盟ROHS 及《包装和包装废物指令》,限制在电子产品中使用铅、汞、镉、六价铬、聚溴二苯醚或聚溴联苯等六种有害成份,规定投放美国市场的所有包装物和所有废弃包装物,铅、镉、汞、六价铬的总量不超过100ppm。
   (3)日本
   1998 年修订的日本住宅电子回收法中,要求贴牌加工生产厂商在2001 年4月1 日前做好收集及回收四大产品的准备。虽然该法并未提及含铅产品的使用,但仍有另一法规禁止废弃物中有毒物流至环境中。目前,日本参照执行欧盟ROHS及《包装和包装废物指令》,限制在电子产品中使用铅、汞、镉、六价铬、聚溴二苯醚或聚溴联苯等六种有害成份,规定投放日本市场的所有包装物和所有废弃包装物,铅、镉、汞、六价铬的总量不超过100ppm。
    (4)东南亚
    目前东南亚没有法律对PCB 等电子产品具体的环保要求,目前主要参照执行欧盟ROHS 及《包装和包装废物指令》。报告期内公司出口到东南亚的PCB 产品主要是企业通讯市场板,最终客户主要是Powerwave Technologies 和JuniperNetworks,进口国主要是泰国和马来西亚的代加工企业,代加工企业对PCB 产品的环保要求完全执行最终客户的指令。

文字:[    ]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