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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数字音乐规模分析
2020-11-19 来源: 文字:[    ]

数字音乐是指以数字格式存储,以互联网为平台进行传输的音乐。有别于传统的CD唱片,数字音乐有易制作、易传播、易储存的特点。数字音乐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便开始伴随互联网发展而成形,于2010后正式进入移动端时代。在过去,音乐的储存和传播多使用固体形态,由最早的黑胶唱片慢慢演变成越来越轻便且易于携带的磁带、CD唱片等格式,最终在互联网的基础上发展成为无实物的数字形态,在更大程度上提高了音乐的传播效应与普及率。

2018年中国数字音乐市场规模为76.3亿元,整体保持着较高的增长趋势,尤其是2015年前后在政策对音乐版权的大力巩固下,出现了113.2%的增长率。从构成上来看,中国数字音乐平台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用户付费、广告收入、以及版权运营收入三个方面。在正版化改革之前,平台营收主要依靠于广告收入,但由于数字音乐平台本身广告变现能力较弱,仅限于开屏、banner等形式,因此在政策推行正版化后,用户付费收入的占比保持持续增高,广告收入增长出现滞缓。另一方面,版权运营收入带动了整体市场规模的再一次增长,由数字音乐平台向第三方机构转授音乐版权,活跃利用和开发音乐版权价值,使得其拓展出更多元化的商业模式。2019年中国数字音乐市场规模达到105.6亿元。

图表  2019-2020年我国数字音乐规模

 

2018

2019

2020E

市场规模(亿元)

76.3

105.6

        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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