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增速领先,西部地区收入增速放缓。1—4月份,东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5351亿元,同比增长3.5%,高于全国增速2个百分点,占全国互联网业务收入的89.6%。中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236.1亿元,同比下降29.3%。西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371.5亿元,同比增长2.1%。东北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1.5亿元,同比下降27.5%。
超三成地区互联网业务增速实现正增长。1—4月份,互联网业务累计收入居前5名的北京(增长10.3%)、广东(增长7.8%)、上海(下降8.1%)、浙江(增长8%)和贵州(增长4.9%)共完成业务收入5015亿元,同比增长5.2%,占全国(扣除跨地区企业)互联网业务收入的84%。全国互联网业务收入实现正增长的省(区、市)有11个,其中山西、陕西、四川、北京增速超10%,湖北、西藏、甘肃、海南降幅超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