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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速冻鱼糜制品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分析
2012-03-05 来源:弘博报告网整理 文字:[    ]

    根据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
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级食品行业协会进行行业自律管理,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我国速冻鱼糜制品行业采取的监管体制和目前国家食品行业的监管体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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