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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以药养医”将新增千亿元医疗服务收入
2012-03-21 来源:弘博报告网整理 文字:[    ]

    医改的核心是要解决“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从社会舆论看,公众和专家一般将“看病贵”的问题归结于“以药养医”的医疗补偿机制。为此,消除“以药养医”成了医改的重点工作,政府出台了药品降价、限制加价率、药品招标政策等,均直接或间接地剑指“以药养医”,希望把快速增长的药品收入给降下来。

    在刚刚召开的两会中,消除“以药养医”成了代表委员的讨论热点,从目前收集的普遍观点看,消除“以药养医”不会大幅削减医疗费用,更多地是调整医疗费用的结构,将不合理的药品收入给砍掉,提高能够体现医生知识价值的医疗服务的收入。也就是说,药品收入降下去,服务收入会提上来。
    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医疗服务价格的改革,上海市从 2008 年11 月至2010 年4 月,利用一年半的时间先后分五批出台了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价格调整等文件,共调整了4183项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标准。上海市的调整原则是“有升有降、先降后升、分批调整、分步到位、分类指导”,力求实现“总量基本控制,即升降基本相抵;结构进行调整,即升医疗服务价格、降检查费用”。
   在政府办医疗机构中,药品收入占到了收入的42%以上,假设“以药养医”消除后,药品收入占比降到30%左右的合理水平,相当于为医疗服务业提供了每年至少894 亿元(按照2009 年的费用数据)的增长空间,若考虑非政府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入的增长空间至少在每年1000 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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