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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经济已占我国GDP的4%
2008-02-18 来源:中国水运报 文字:[    ]
“十五”期间,我国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累计达57499亿元,按同口径计算,比“九五”期间翻了一番,年均增长11.1%(可比价)。2005年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16987亿元,增加值720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2%,相当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4.0%。这是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近日在重庆透露的。

  

  据介绍,自2003年海洋产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0000亿元以来,海洋经济发展迅猛。广东、上海、山东、浙江、福建等省市处于海洋经济大省(市)的龙头地位,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均突破了2000亿元,象山、绍兴、即墨、荣成等41个海洋经济强县入选全国百强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二、三产业比重明显上升。三次产业结构比例已由2001年的34.7∶13.7∶51.6,转变为2005年的17∶31∶52。涉海产业吸纳的劳动力达2780万人,占沿海地区总就业人数的10.1%。

  

  孙志辉表示,“十一五”期间将重点发展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滨海旅游、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油气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业,为我国能源安全、食物安全和水资源安全分忧解难。在保持传统海洋产业快速增长的同时,不断优化海洋产业结构,提高海洋经济增长质量,努力使海洋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到2010年,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5%—6%;海水利用对沿海缺水地区的贡献率达到16%以上;涉海就业机会增加600万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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