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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发展报告:中国市场化指数达73.8%
2008-08-2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文字:[    ]
相关报告称总体上已属于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

  

  受国家发改委委托,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在刚刚完成的《2005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提出,2002和2003两年,中国市场化指数已分别达到72.8%和73.8%,远远超过60%的临界值,中国已经从总体上毫无疑问地属于一个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

  

  在本报告按照欧美反倾销领域中市场经济地位标准、测度体系及中国现实市场经济状况所确定的33项市场化测度指标中,在2001、2002、2003三年中,19个指标一直是趋好,另有5项指标2003年比2002年趋好。综合33个指标的表现表明,绝大多数指标市场化程度在提高。

  

  本报告对以上33项测度指标归类所得的11个市场化指数子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2003年和2001年比较,中国市场化程度提高的子因素有6个,其中“非国有经济的贡献的评分等级从2001年的2.4分提高到2分,“企业运营从2提高到1.67分,“资本与土地从1.67分提高到1分,“法律对公平贸易的保护从2.5分提高为2分,“利率和汇率从3分提高到2.67分,“从对外贸易自由度从3.5分提高到2.5分;此外,市场化评分等级不变的子因素有2个:分别为“银行与货币、“政府的财政负担;另外,市场化评估等级降低的子因素有2个,分别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劳动与工资。

  

  另外,本报告还设定了五个方面的类因素,分别为“政府行为规范化、“经济主体自由化、“生产要素市场化、“贸易环境公平化、“金融参数合理化。在这五个类因素中,除了“政府行为规范化这一因素的评价趋差,其余四项都趋好。

  

  据此,报告的结论是,一、中国市场化测度的各子因素和类因素的评分走向是正向的;二、市场经济发展在不同领域尚不平衡;三、极个别子因素市场化程度的下降和不变,并不能说明经济总体市场化程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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